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產,頒發綠皮《房地產證》:
1、以行政劃撥方式獲得的土地使用權;
2、在行政劃撥的土地上建成的房地產;
3、通過協議方式并按協議地價標準支付地價款的土地使用權(以協議方式按市場地價標準支
付地價款的除外)
4、在繳付協議地價款的土地上建成的房地產;
5、獲得減免地價的土地使用權;
6、在減免地價的土地上建成的房地產;
7、準成本商品房;
8、按“房改”取得的全成本(建筑費用加室外工程配套費用)商品房;
9、微利商品住宅;
10、農村居民私人住宅;
11、房地產登記機關確認的其它非市場商品房地產。 |